各省(区、市)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相关增招管理工作,统一领导协调本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。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《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,坚持按需招生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,确保考试、招生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。
来源: 教育部新闻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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