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:建立休学创业弹性学习制度
新近修订的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允许学校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,对休学创业的学生,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。其中: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,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;对休学创业的学生,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,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;创新实践、休学创业的学生,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;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、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、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、成果,可以折算为学分,计入学业成绩。相关负责人指出,弹性学制符合教育“以人为本”和“因材施教”的原则。但是弹性学制绝不意味着“放任自流”,更不允许打着弹性学制的旗号对学业学习大打折扣。各高校将围绕弹性学制,进行深层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,严格学习规则管理的同时,在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,倡导学生把创业建立在学业顺利进行的基础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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